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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1.教務會議主要負責職掌如下:

  (1)審議本校學則及教務規章。

  (2)審議學籍、成績及教學等相關事項。

  (3)審議課程委員會決議事項。

  (4)規劃、審議其他教務相關業務。

2.教務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3.教務會議設置要點 (pdf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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