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1學期業界協同教學即日起開放線上申請,各學院收件截止日依學院公告為主(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須知】
- 依本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作業要點辦理。參考網址:https://academic.nkuht.edu.tw/var/file/4/1004/img/28/177936816.pdf
- 本計畫以專任(案)教師(含專業技術人員)開設之課程,兼任教師不可申請。
- 業師協同教學申請實際可補助經費將依教育部核定經費及審議會議決議結果調整。
- 為提升本校QS國際排名,請各教師辦理業師邀請時,同一業師五年內不重複邀請之原則(現職/Email變更者除外),並邀請業師同意提供資料予QS機構。
- 為強化業師教學品質管理,自次學期起,授課滿意度未達3.5分者 (比照本校教學意見調查實施要點第七點(三)兼任教師單科意見調查分數低於三點五分或連續兩學期平均分數未達三點八分者,建請不予續聘。),將作為續聘與課程調整之參酌,並提報審議,持續精進教學品質。檢附114-2學期該院老師申請遴聘業師之授課滿意度資料,供115-1學期申請遴聘業師參酌。
- 依本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作業要點第八點規定辦理,業師如有異動,須重新辦理申請遴聘程序,並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及教學發展中心審議會議審查,以確保聘任業師具備專業能力與實務經驗,確保課程品質與教學專業度。如本學期已申請通過課程之業師因故無法於12月7日(一)蒞校授課,若需申請異動,本學期起採統一申請異動方式辦理,請於10月30日(五)前,繳交系務/院務會議、異動申請表(含相關佐證)及具結書,送至教發中心,以利後續進行審查,請留意異動申請時間,逾時不候。
- 請以各科系專業實務性課程為主,共同科目、講座、演講、專題等不屬於專業實務課程者,不建議申請。
- 業師協同教學為蒞校【實體授課】,不可以採遠距授課方式。邀請國外業師蒞校協同教學授課,須由開課教師自行處理入境相關事務。
- 業界專家的服務公司儘可能為本校簽訂MOU學生實習的單位或廠商或未來預計簽訂MOU的單位。
- 協同教學課程結束後,需要提供至少1項以上授課佐證資料(例如:E-化教材、業師上課教材、專任教師與業師共編教材,以上至少擇一),請撰寫成果報告併同領據俾憑核銷。
- 遴聘對象之業界專家需現職於產業界,不得為各級學校教師,師資培育中心遴聘對象不在此限。
*具結書為申請資料之一,若申請資料有缺失,則不予通過,造成困擾,尚祈見諒!
【申請方式】
115-1學期業界協同教學即日起開放線上申請,請登入「校務資訊系統」填妥申請表並請列印表單送至系院核章,與檢附會議記錄(應含課程名稱、業界專家姓名、資歷等資料),依照該課程所屬開課單位所訂之截止日前繳交,以利辦理後續審核流程。
校務資訊系統網址 https://webap2.nkuht.edu.tw/faculty/login.aspx
【辦理時程說明】
為確保業師協同教學之審議品質與行政作業順暢,以下為115-1學期業師遴聘及異動申請辦理程序說明,敬請依下列期程分階段配合辦理:
- 初次申請階段:
即日起開放教師提出業師申請,依序8月21日(五) (系所)、9月2日(三) (院級)完成收件收件與審查。教發中心預計於9月16(三)召開審議會議,並預計於9月24日(四)公告審議結果。 - 異動申請階段:
經核定結果通知後,預計於9月29日(二)起受理異動申請,依序於10月19日(一)(系所)、10月30日(五)(院級)完成收件與審查,預計於11月6日(五)前召開教發中心異動申請審議會議,預計11月10日(二)通知教師結果。 - 執行期限:
本學期業師協同教學執行至12月7日止。
敬請依循時程審慎辦理,共同維護教學品質,感謝支持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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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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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三) |
開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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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五) |
各系/科/所/中心/學程送至各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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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三) |
各學院送達教發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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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一) |
開學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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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三) |
教發中心預計召開審議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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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四) |
教發中心預計公告審議會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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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二) |
預計待核定結果通知後,開始異動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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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一) |
各系/科/所/中心/學程送異動申請至各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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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五) |
各學院異動申請送達教發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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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五)前 |
教發中心預計召開異動申請審議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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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二) |
教發中心預計公告異動申請審議會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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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一) |
本學期業師執行截止日 |
如上述相關事項有任何調整與變動,將以e-mail及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網頁進行公告。
業務承辦人: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林姿君 分機:12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