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1學期「兼任教學助理(TA/LA)」即日起開始申請,收件截止日依各開課系所通知為主~ (逾期不予受理)
113學年度第1學期「兼任教學助理(TA/LA)」即日起開始申請,請教師登入「校務資訊系統」https://webap2.nkuht.edu.tw/faculty/login.aspx,填妥TA/LA申請表並列印表單,每位教師至多申請TA/LA共計3門課程,依照課程開課系所單位所訂之收件截止日前送達,以利辦理後續審核流程,謝謝。
教學助理(TA/LA)申請系統操作說明【連結】(另開視窗)
【申請資格】
1.以本校專任(案)教師(含專業技術人員)開設之課程為主。
2.欲聘任之兼任教學助理(TA/LA)前一學期(112-2)成績總平均需達80分以上且須為較高年級者擔任或具有相關專長並由授課老師推薦者擔任。
(若於112-2學期擔任教學助理但未完成培訓課程或工作考核分數低於3.5分者,則不予續聘。)
【申請方式】
1.每位教師至多申請TA/LA共計3門課程,並分別填寫申請表。
2.請教師登入「校務資訊系統」https://webap2.nkuht.edu.tw/faculty/login.aspx,填妥TA/LA申請表並列印表單,依照所訂之截止日前送至該課程所屬開課單位,以利辦理後續審核流程,謝謝。 (由各系/科/所/中心/學程自訂收件截止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須知】
1.經學術單位初核後,由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複核及提送教務處業務暨計畫審議小組召開審查會議,並公告審核結果。
2.審核通過之全英授課課程,其教學助理為外籍生或具有英語能力檢定CEFR B1(TOEIC 550分)以上之學生,由語文中心或國際學院額外再給予工讀時數。
3.審核通過之教學助理(TA/LA)應完成校內聘僱程序始得僱用,並參加教學發展中心主辦之期初說明會及相關培訓課程(實體/線上)2小時,並按時繳交每月工讀時數表、工作月誌、期末成果報告(含照片)及聘任教師完成期末考核表,以完成當學期教學助理之工作。
4.若連續二學期未完成期末考核之教師,則減少該師申請課程數1門。
【重要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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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事項 |
日 期 |
說 明 |
1 |
申請截止日 |
學術單位自訂收件截止時間 |
由各系/科/所/中心/學程及學院(共教會)自訂收件截止時間 |
2 |
公告通過審查名單 |
預計113.09.09(週一) 開學前 |
審查會議後,公告通過審查之課程及教學助理名單 |
3 |
相關資料補件 |
113.09.20(週五)前補齊 |
請申請教師補齊「教學助理基本資料表」待補欄位、成績證明或教師推薦信。 |
4 |
期初說明會 |
預計113. 09.25(週三)辦理 |
教學助理務必參加「期初說明會」,說明聘僱流程、填報工讀時數教學及相關時程規劃 |
5 |
相關培訓課程 |
預計113.10-11月辦理完成 |
1.教發中心規劃實體培訓課程及線上培訓課程+測驗 2.依據「兼任教學助理實施要點」第六點規定,當學期聘僱之兼任教學助理,須參與教發中心舉辦之相關教育訓練二小時,若未完成者則於次學期起不予聘任 |
6 |
聘任程序 |
依聘任起始日10天前完成 |
教學助理(TA/LA)請於起聘日10天前繳交「工讀聘任簽及勞動契約書」,以利後續計畫辦公室、人事室聘任流程工作,請務必配合 |
7 |
繳交工作日誌& 期末成果報告 |
113.12月底前須完成 |
教學助理請至ee-class 3數位平台「112-2教學助理專區」上傳繳交當月工作月誌&期末成果報告 |
8 |
期末工作考核表 |
114.01.20前須完成 |
1.聘任教師須完成「教學助理(TA/LA)期末考核表」,該教學助理工作考核分數低於3.5分者,則不予續聘。 2.若連續二學期未完成期末考核之教師,則減少該師申請課程數1門。 |
如上述相關事項有任何調整與變動,將以e-mail及全校訊息網進行告知。
業務承辦人: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林紀均行政專員 分機:1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