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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Q6:學校規定學生辦理加退選的時限為開學後2週,想請問是否可以延長加退選課的時限?

A6:有關加退選問題:建議同學於第1堂上課時,即可請授課老師將本學期授課方向及內容給予說明及告之;同時,也鼓勵同學要訓練自己對老師上課方式的適應能力。至於,延長加退選時間,因會影響授課老師上課人數的不確定性,老師無法正確掌握選課人數,落實課程點名機制與學務處兩個單位既定的作業時間,同時,對授課老師的教室管理及進度掌控,甚至,可能連帶影響同學的學習成效,故目前暫時無法延長加退選的時限,且各校人工加退選時間均以2週內完成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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