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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Q10:校外實習生可否於實習期間回校補修課程,又須注意那些規定?

A10:依本校日間部學生選課辦法規定,學生校外實習期間回校重補修學分應徵得實習單位同意,每次3科不超過(含)10學分為原則,且需實習單位同意書,並不得以重補修為由,對實習單位做不合理之時間要求,如有上述情形發生,該生成績不予採認,並以零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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