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教務處
Menu
網站導覽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招生資訊
回首頁
English
搜尋
教務處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首頁
註冊課務組 Q&A
在校生各項申請
>>關於修業規範
Q5:要辦理休學,是否可以只休半年?
A5
:依學則第十七條規定:
申請休學一次以一學期為原則,實習生得申請一學期,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原則。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