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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Q4:我已經滿20歲,休(退)學申請書上還要家長簽章嗎?

A4學則第17條規定,學生因故申請休學,未成年者須經家長或監護人之同意,得向教務處申請休學。退學應是同學人生重大決定,雖已成年,但基於尊重家長及避免日後徒生爭議,仍請同學知會家長簽章;如為研究生,得免家長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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